“新国标”要求,公路客车、旅游客车均应装置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,装备限速装置,且限速装置设定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0公里,所有座椅均应装置汽车安全带;车长大于9米的公路客车、旅游客车应至少设置两个乘客门,车轮装用子午线轮胎,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,前轮装备盘式制动器;车长大于11米的公路客车、旅游客车车身应为全承载整体式框架结构。
公路客车、旅游客车和校车的所有车轮不得装用翻新的轮胎、所有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均应大于等于50%,且不得张贴有不透明和带任何镜面反光材料的色纸或隔热纸。
车长大于9m的公路客车、旅游客车,所有专用校车、危险货物运输车和半挂牵引车、总质量大于10000kg的挂车应安装符合GB/T13594规定的防抱死制动装置。所有客车(专用校车和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除外)应在乘客门附近车身外部易见位置,用高度大于等于100mm的中文及阿拉伯数字标明该车提供给乘员(包括驾驶人)的座位数。教练车应在车身两侧及后部喷涂高度大于等于100mm的“教练车”等字样。并且要求喷涂字体清晰明确。
厢式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应装备车身反光标识。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、车长大于8米的挂车应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尾部标志板。并需装备限速装置,设定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,前轮应装备盘式制动器。